关于人才公寓入住申请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机关各部处、各直属单位:
我校六期人才公寓(教工楼3#)已正式启用,现开放申请。根据《阳光学院住房租赁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阳光 校管〔2021〕3号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、专家,且在榕无自有住房(含本人、夫妻及父母名下自购商品房)。
二、申请程序
申请人通过办公OA发起宿舍申请。
联系人:朱恬恬
联系电话:18606072563
校园管理处
2021年9月8日